【导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已经出台,具体年度汇缴标准请见正文。
2022年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汇缴“限高保低”标准
(一)根据莆田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21年莆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
(二)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004元(6668元x3倍=20004元),最高缴存比例12%,最高月缴存额为4800元/月,单位和职工各为2400元/月。
(三)单位及其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执行。即:市本级、仙游县、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湾北岸,湄洲岛辖区单位及其职工的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1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低月缴存额为182元/月,单位和职工各为9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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