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莆田办理居住证需要《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申请材料,更多申请材料清单详见正文。
莆田市办理居住证需要如下申请材料: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且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到所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就业证明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 (聘用) 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2、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自有 (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读证明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对申请材料不完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领的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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