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整理了莆田市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办理地点等内容,详情见正文。
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 18周岁 (含) 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处级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 60 周岁退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当前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个人征信良好。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在申请贷款之日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2 个月以上 (军转人员自到地方报到当月起有连续足额缴存即可,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安排工作介绍信;2022 年2 月23 日起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我市连续正常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24 个月),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借款申请人(含纳入贷款额度测算的配偶) 公积金缴存须缴至申请时点之前一个月。
5.借款申请人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别墅除外) ; 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7.借款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中心要求的担保。
8.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及房屋产权人必须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个人征信良好
9.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只能由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作为产权人。只能由房屋产权人作为共同还款人。
10.停止向第三次 (及以上)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 发放公积金贷款。
11.停止向购建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套数以贷款受理审批时查询到的本市辖区内的住房信息为准。
12.贷款款项转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申请贷款时限为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 2 年之内。
13.项目通过预售许可登记,已办理商品房不动产预告登记,主债权合同已签订,材料齐全,无抵押,无查封。
二、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居民户口簿
4.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5.婚姻状况证明
6.个人信用报告
7.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8.收入证明
9.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材料
10.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1.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备案信息表
12.已付购房款的发票
13.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14.主债权合同
15.抵押合同
16.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17.当事人关于抵押预告登记的约定
三、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要求所有产权人夫妻双方提供原件核验及扫描;
《收入证明》要求提供原件两份扫描存档: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备案信息表、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材料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及扫描,收取复印件两份存档;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扫描存档。
2.个人征信信息查询函、个人房产查询授权书或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包括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诚信承诺书、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要求面签。
四、注意事项
1.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 2 个月、房产查询证明有效期 1个月,以收件时间为截止时间。
2.收入证明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工资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无需提供收入证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达最高月缴存基数但实际工资收入超过最高月缴存基数,可提供上年度个人收入纳税明细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予以认定月收入。
(2)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工资收入可以按单位开具的证明认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 60%。
(3)借款人家庭收入足额还贷,其余产权人可以无需认定收入情况。
3.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材料: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的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需要提供。
4.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 12 个月的个人缴存缴存明细 (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章)。
5.异地灵活就业或个人自主缴存人员不适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范围:异地灵活就业或个人自主缴存人员为借款人的配偶,其公积金缴存连续性按照《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试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参照莆田市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认定。
五、办理流程和时限
六、审批时限: 按照“一件事”流程办理,受理后 8 个工作日。
1.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 个工作日)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 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
1.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 15:00-18:00)
2.周六(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 : 上午8:30-11: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工作日中午上班,涵江管理部执行周六预约上班。
八、联系信息
(一) 办理地址:
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含荔城城厢、北岸、湄洲岛)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
(乘坐1路、7路、9路、28路、29路、202、K02、K03、K05、K06路等公交线路在市政府站下车)
联系电话: 0594-2210098
2、仙游管理部: 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
(乘坐601、602、603路车在仙游建行下车)
联系电话:0594-8266098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
(乘坐3路车在涵江建行下车)
联系电话: 0594-3393000
4、秀屿管理部: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2楼
(乘坐361路车在笏石车站下车后往前走约300米)
联系电话: 0594-5875989
(二) 投诉电话: 12345
(三)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12329
(四) 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渠道:
1、官网: 登录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putian.gov.cn/ptgjj/) 点“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或登录 中 心(https://wt.gjjwx.putian.gov.cn/wsyyt/) 选择“个人管理”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
2、微信: 添加微信公众号“莆田住房公积金”,点击“账户查询”
3、闽政通 APP:下载闽政通 APP,点击“公积金服务”
4、惠民宝 APP:下载惠民宝 APP,点击“莆田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