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莆田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均实行最高报销限额,具体报销金额详见正文。
莆田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规定如下:
参保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均实行最高报销限额,以当次妊娠为单位,生育医疗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具体限额标准(封顶线)如下:
1、产前检查(含保胎和先兆流产)800元、计划生育手术800元、流产(1-3个月)800元。
2、顺产2500元、异位妊娠(保守)2500元、流产(4-7个月)2500元、早产2500元。
3、难产4500元、异位妊娠(手术)45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莆田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中回复【生育保险】后即可获取莆田生育保险的相关办事资讯。